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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1)信實-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0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擬發行普通股上限為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0,000,000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每股實際發行價格俟本次現金增資案件呈報主管機關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及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辦理。如每股實際發行價格因市場變動而調整,致募集資金不足時,不足額部分則將以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支應。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2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增資發行股數之10%,計200,000股辦理公開申購。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之80%,計1,6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之。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轉投資子公司信實公寓公司。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及辦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2)本次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而修正者,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之。
(3)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核可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契約、文件及辦理相關發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