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上櫃之有價證券(股票代號:4950,下稱牧東公司)自113年9月5日起恢復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繼續變更交易方法並新增採每30分鐘撮合1次之分盤方式交易。
公 告 事 項:
一、牧東公司前因112年第2季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所列示股本二分之一,核有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情事,經本中心公告其有價證券自112年8月17日起新增為變更交易方法。
二、該公司又因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112年第3季、112年度、113年第1季及第2季財務報告,核有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之情事,而經本中心公告自112年11月17日起停止其有價證券櫃檯買賣迄今。
三、嗣該公司已於113年5月16日、7月5日及8月23日補行申報112年第3季、112年度及113年第1季經會計師核閱(查核)之財務報告,復於113年9月2日補行申報113年第2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已無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4款情事,原停止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原因已消滅;惟該公司自公告申報之112年度財務報告起,顯示淨值已低於所列示股本二分之一及十分之三,且自112年第3季起經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查核(核閱)報告,核有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1款、第3款及同條第5項第2款之情事,爰依規定公告如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