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商務部:外商不得用跨境RMB直投資金投資有價證券

2013/12/17 09:32

精實新聞 2013-12-17 09:32:41 記者 余美慧 報導

大陸商務部16日發布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新規,《關於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有關問題公告》,除戰略投資上市公司外,外商投資企業不得使用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的資金在大陸境內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有價證券和金融衍生品(戰略投資上市公司除外),以及用於委託貸款;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

上述新規是對2011年已發布的《商務部發佈關於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有關問題通知》中,有關「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的修正。

《公告》所指「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是指境外投資者(含港澳臺投資者,下同)以合法獲得的境外人民幣赴中國大陸開展新設企業、增資、參股或併購境內企業等外商直接投資活動。境外投資者依照大陸國家現行外商投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辦理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的有關手續。

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及所投資外商投資企業的再投資,應符合外商投資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遵守大陸國家外商投資產業政策、外資併購安全審查、反壟斷審查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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