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興擬辦理減資38.59152208%彌補虧損,基準日12/5

2024/12/06 09:46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025)千興-公告本公司訂定減資基準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13/12/05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本次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待辦理變更登記完成後,另行公告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NA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NA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72,660,536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為改善公司財務結構,擬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2)減資彌補金額及比率:本公司截至112年12月31日止,帳載累積虧損計新臺幣1,085,067,266元。擬依相關規定辦理減少資本新臺幣1,085,067,260元,計銷除已發行股份普通股108,506,726股,減資比率為38.59152208%,即每仟股減除普通股385.91522081股(即每仟股換發普通股新股614.08477919股)。
(3)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5,000,000,000元整,分為5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811,672,620元,減資銷除之股份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各股東持股比率每仟股預計減少385.91522081股(每仟股換發約614.08477919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前5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1日止,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給付現金,(配合無實體劃撥作業,凡以劃撥集保股票之股東,前項畸零股款將充抵股東劃撥集保之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4)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726,605,36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股份為172,660,536股。
(5)本次減資彌補虧損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本案業經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減資換票基準日及其他辦理減資相關事宜。
(6)本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12/03臺證上一字第113180552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7)減資基準日113/12/05僅係作為向經濟部申請辦理減資變更登記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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