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710)連展投控-公告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15/07/28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於115年6月17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5年7月24日證櫃監字第115000458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茲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二、本次應換發之有價證券,包括歷年發行之普通股計287,250,734股,每股面額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872,507,340元。
三、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本次減資新台幣1,101,639,470元,計銷除已發行股份110,163,947股,以目前已發行股份287,250,734股計算,減資比率為38.351146%。
四、減資後換發普通股股數計177,086,787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770,867,870元。
五、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減少383.51146股(即每仟股換發616.48854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依面額按比例計算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5年9月9日。
(2)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115年9月10日至115年9月18日止。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5年9月13日(因最後過戶日115年9月13日適逢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15年9月11日(星期五)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15年9月1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15年9月14日至115年9月18日止。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5年9月18日。
(6)新股票預計上櫃日期:115年9月21日,自新股票上櫃之日起原舊股票終止上櫃。
七、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由於本公司已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貴股東若持有現股且已辦妥過戶者,請持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
(3)貴股東若持有現股且未辦妥過戶者,請持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等)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舊戶免附)、印鑑章(舊戶免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
(4)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臺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一樓,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電話:(02)2747-3797。
八、其他敘明事項:
(1)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2)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
(3)有關本案有未盡事宜或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處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5/09/18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9/1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9/18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櫃日:115/09/21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177,086,787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2)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
(3)有關本案有未盡事宜或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