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保險業接軌TIS 金管會發布新規

2026/09/09 08:43

MoneyDJ新聞 2026-09-09 08:43:51 陳怡潔 發佈

保險業今(2026)年起接軌新一代清償制度(TIS),考量保險業面臨之特定風險和維持市場穩定,金管會昨(8)日公布新的填報規定,納入股票以半年均價計算的措施,可望降低台股對資本適足率的影響。同時,考量新制度較為複雜,業者自2026年至2028年的上半年TIS申報時間可從原先的8月底期限延至9月底,年底的TIS申報則可從隔年3月底延到4月底。

金管會8日發布「保險業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計算方法說明及相關報表」,明定保險業計算TIS資本適足率方法、填報表格等。金管會保險局指出,內容包括市場評價調整、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等,如自有資本規定各類資本可計入自有資本的限額,若屬非合格資本如商譽,則須從自有資本扣除;風險資本計算範圍包括保險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作業風險及其他風險等。

保險局也表示,為鼓勵保險業投資國內公共建設及實體產業,及考量我國金融市場及不動產市場特性,與保險業面臨之特定風險,亦將部份原風險資本額制度(RBC)中之五大規定納入TIS制度:

一、降低投資政策性產業之風險係數:為配合政府扶植「五加二」、「六大核心」、「五大信賴產業」等行政院核定之推動方案及引導保險業資金投入國內產業及重要建設專案,以協助國內產業發展,有關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項目於RBC制度所適用之風險係數,將沿用至TIS制度,以維持政策延續性。

二、納入股票半年均價措施:保險業投資於臺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或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掛牌上櫃之股票,其市價如高於半年日均價者,將減少未實現利益增加自有資本之數額;如低於半年日均價者,亦將減少未實現損失降低自有資本之數額,以收資本適足率均化之效果。

三、加計素地、在建工程或未完工程及未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標準之不動產之風險係數:保險業持有投資性不動產為素地或未取得使用執照之在建工程或未完工程,以及不動產未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認定基準者,應加計其風險係數,以反映其風險特性。

四、計提中央政府曝險之信用風險:保險業就各國中央政府之曝險應計提信用風險,其中信用評等級在A-(含)以上者得無須提列資本;A-以下者,應依外部信用評等等級及到期年限所對應之信用風險係數辦理,以反映所面臨之風險。

五、加計公平待客落後者之風險資本:公平待客原則係金管會重要政策,為督促保險業持續落實公平待客原則,規定當年度經金管會公布之公平待客原則排名在最後20%者,應加計5%之作業風險。

保險局並表示,考量新制度較為複雜,保險業於實施初期計算資本適足率將須較長準備時間,業者自2026年至2028年的上半年TIS申報時間可從原先的8月底期限延至9月底,年底的TIS申報則可從隔年3月底延到4月底,惟2029年後就需恢復到8月底、隔年3月底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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