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稅政策延滯恐衝擊出口競爭力,馬來西亞須加快落實碳稅機制
隨著歐盟正式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CBAM),馬來西亞若繼續延後落實碳稅(Carbon Tax),雖可在短期內減輕企業負擔,但恐導致與國際碳定價體系(Carbon Pricing)脫節,削弱自身出口競爭力。
根據現有歐盟機制,自2026年起,出口至歐盟的高碳產品將依據生產過程中的碳排放量徵收費用,目前價格約為每噸二氧化碳(CO2)350馬幣(約88.51美元)至442馬幣(約111.78美元)之間。若出口國未實施相應碳定價機制,企業將無法進行抵扣,需承擔額外碳關稅成本。
目前,鋼鐵、鋁、肥料、水泥、氫氣以及電力6大產業,已被歐盟列為首階段高碳商品範圍。上開產業普遍屬於高排放、低利潤結構,一旦額外成本轉嫁至出口端,將顯著壓縮利潤空間,影響馬國企業在歐洲市場的價格競爭力。
馬來西亞天然資源及環境永續部(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 Environmental Sustainability,NRES)部長亞瑟古律(Authur Joseph Kurup)此前表示,政府正重新評估碳稅落實時機與稅率,以在推動綠色轉型與控制企業成本之間取得平衡。然而,截至目前,馬來西亞碳稅框架仍未定案,相關的「國家氣候變化法案」(National Climate Change Bill)亦尚未提呈國會審議。
財政部(Ministry of Finance,MOF)經濟顧問梁健文指出,歐盟碳關稅已進入倒計時階段,本地出口商實際僅剩1至兩年緩衝期。若政策進展持續延滯,馬國企業未來將被迫直接面對國際碳成本衝擊,特別是在鋁與鋼鐵等出口導向型產業。
相較之下,鄰國新加坡已率先實施碳稅制度,並逐步提高稅率,從最初每噸5新元(約3.92美元)提升至去(2024)年的25新元(約19.59美元),成功建立起與國際碳市場接軌的基礎。因此,馬來西亞可先採取低起步、漸進式上調的策略,逐步建立完整的碳定價體系。
經濟學家謝振發指出,碳稅不應僅被視為環境政策工具,而應納入國家能源安全與產業轉型戰略。當前全球能源市場因地緣政治衝突以及供應波動而持續不穩,能源價格上漲抬高通貨膨脹壓力,更凸顯出推動能源多元化的迫切性。
在此背景下,農業與生質資源(Biomass)被視為潛在突破口,透過將棕櫚油副產品、稻殼以及木材廢料轉化為生物能源,不僅可減少對化石燃料(Fossil Fuel)依賴,亦有助於推動鄉區經濟發展,形成綠色循環經濟(Green Circular Economy)模式。(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