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11/20取得之10.2%精材股權,擬先售5.1%、明年3/30後再有序出售另外的5.1%

2015/11/30 06:26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330)台積電台積公司擬出售5.1%精材科技股權

1.事實發生日:104/11/27
2.公司名稱: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台積公司今(27)日宣布將出售5.1%精材科技(精材)之股權。前述的5.1%精材股權係屬台積公司依據8月11日之董事會決議,於本月20日購買OmniVisionTechnologies, Inc.所持有之VisEra Holding Cayman, Ltd. 49.1%之股權以及Taiwan OmniVision Investment Holding Co. Inc. 100%之股權後,所取得的10.2%精材股權之一部分。
當精材股票IPO閉鎖期間結束後,本公司將逐步有秩序地出售上述的10.2%精材股權。現擬出售之5.1%精材股權已於2015年9月30日解除閉鎖,而其餘的5.1%將於2016年3月30日解除閉鎖。
在出售上述精材持股之後,台積公司仍將是精材的最大股東,持有約41%精材股權。本次的持股售出並不會影響雙方的策略關係。台積公司將持續在影像感測元件與微機電系統等領域與精材保持密切合作。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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