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國務院近日印發的《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下簡稱《規劃》),提出將“切實解決突出環境問題”作為一項重要規劃任務,以解決飲用水不安全和空氣、土壤污染等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加強水、大氣、面源污染等綜合治理,明顯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據環境保護部規劃財務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十二五”時期環境保護主要目標是: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顯著減少,城鄉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且水質大幅提高,重金屬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等污染防治成效顯著,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水平得到提升,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得到扭轉,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能力明顯增強,核與輻射安全水平進一步提高,環境監管體系得到健全。
在水環境保護方面,要嚴格保護飲用水水源;深化流域水污染防治,切實改善環境質量。同時,加強水質良好和生態脆弱的湖泊和河流的保護;綜合防控海洋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深入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控,探索開展修復試點。
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要實行脫硫脫硝並舉,多種污染物綜合控制。在“三區六群”等重點區域,開展臭氧、細顆粒物(PM2.5)的監測,加強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有毒廢氣控制,健全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完善聯合執法檢查,明顯減少酸雨、灰霾和光化學煙霧現象。
在土壤環保方面,提出要加強土壤環保制度建設,強化土壤環境監管,啟動污染場地、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範。禁止未經評估和無害化治理的污染場地進行土地流轉和開發利用。
在生態保護和監管方面,要加強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保護和建設工作,至2015年,陸地自然保護區面積占國土面積的比例穩定在15%,90%的國家重點保護物種和典型生態系統得到保護。(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