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同榮:慎防婚孕宅致社宅失衡 提政策五大建言

2026/06/01 12:33

MoneyDJ新聞 2026-06-01 12:33:15 新聞中心 發佈

政府近期推動「婚孕宅」政策,宣示未來婚孕宅占社宅比例將由20%提升至40%,同時內政部也提出住宅法、都更條例、危老條例與都市計畫法等修法方向,希望透過容積獎勵、公私協力與都更危老機制,加速婚孕宅供給。但房市趨勢專家李同榮直言,婚孕宅政策不是解決少子化的萬丹,可能造成「小魚池擠入更多魚」的社宅失衡現象。他並針對台灣社宅政策提出五大建言,包括廣建社宅、社宅分級制、婚孕與弱勢分流、租補不能列為社宅、社宅庫存制度建立。

內政部表示,將會在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中修法,如果願意蓋社宅或蓋婚育宅的話,容積獎勵裡面就可以用「捐一得一」變成「捐一得二」,多出來的社宅就提供給公部門當成婚育宅,分租給有婚育需求的婚育家庭。

李同榮則提醒,此次內政部推動的「捐一得二」容積獎勵機制,也可能產生另一層隱憂。當建商為取得更高容積而增加開發量體時,短期雖可增加婚孕宅供給,但長期可能帶來都市密度提高、基礎建設負擔加重、精華區容積過度膨脹、房價再墊高等問題。甚至可能形成「以社宅之名,行容積擴張之實」,這是未來都市政策與住宅政策必須同步思考的問題;如果政策過度聚焦婚孕宅,也可能逐漸偏離社宅原本照顧弱勢的初衷。

李同榮則指出,當政府修法推動婚孕宅同時,在有限量的漁池裡,不做分流而以婚孕優先,是否也可能因此讓原本更弱勢、更需要被照顧的社宅族群,逐漸被邊緣化,這也是弱勢需求者最擔憂的地方。當申請族群不斷增加,但社宅供給速度仍有限時,最需要的人反而可能更難取得資源,這是過去政府資源分配門檻設計已有的缺失,未來可能更加嚴重,這也是許多國家社宅制度後期最常出現的失衡現象。

此外,政府目前也逐漸把租金補貼納入社宅政策成果計算,但租補本質上只是「租金支出補助」,並不等於「住宅供給增加」。補貼之後,房子仍非政府資產、住宅庫存沒有增加、租屋市場仍由房東主導、長期甚至可能推升租金。因此,李同榮強調,租補可以是短期舒緩工具,但並不能完全取代真正社宅供給。

社宅本來是社會安全網,而不是全民福利住宅,若制度失去分級與優先順序,最後可能變成人人看得到、人人都能申請,但真正最需要的人卻愈來愈難取得。李同榮解釋,社宅現在最大的問題,不只是魚太多,而是「小魚池裡,開始擠進更多魚」,如果魚池沒有真正大幅擴建,即使透過容積獎勵增加部分供給,最終仍可能出現新的政策排擠與失衡。

尤其目前真正最需要社宅資源的族群,包括低收入戶、弱勢家庭、單親家庭、身心障礙者、高齡者、長期租屋無力者、青年低薪族群,這些人原本就在社宅供給不足下長期等待。如今婚孕宅政策若持續擴大,而政府、建商與地方資源又大量向婚孕宅傾斜,最後很可能出現弱勢住宅被婚孕宅稀釋的情況。

對此,李同榮提出社宅政策五大建言,首先是幅增加社宅興建量,政府必須加速土地取得、提高興建效率,建立長期住宅投資制度,才能真正降低排擠效應。其次,建立分級制度,區隔不同需求,社宅應建立「弱勢優先、青年次之、一般需求最後」的分級制度,不同需求應分流管理。

第三,婚孕宅與弱勢宅應分流管理,婚孕宅不應直接壓縮原本弱勢社宅資源,應設立獨立制度與比例。第四,租金補貼與社宅應分開計算,避免社宅數據膨脹失真。第五,建立長期住宅庫存制度,政府應主動擴建社宅並建立長期持有型社宅供給系統,才能因應未來高齡化、少子化與人口結構改變。

李同榮表示,婚孕宅政策值得討論,也值得肯定其部分方向,但真正成熟的住宅政策,不能只是把更多魚放進同一個魚池,社宅政策真正的成功,不是讓更多人都能排隊,而是「把魚池真正做大,讓每條魚都能活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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