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結構性減稅發力,企業和居民負擔進一步減輕

2012/03/08 13:50

在提請中國大陸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的財政預算報告中顯示,2012年將實施一系列結構性減稅政策,進一步減輕企業和居民負擔。2012年減稅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落實新的個人所得稅法。自2011年9月1日開始,中國大陸將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2,000元(人民幣,下同)/月提高至3,500元/月並調整稅率結構,此舉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的稅負。據統計顯示,受此影響中國大陸個人所得稅月均減少138億元,改革實施4個月共減輕居民負擔550億元。

為更好支援企業發展,預算報告提出,2012年將實施好提高增值稅及營業稅起徵點等減輕小型微型企業稅費負擔的政策,對小型微利企業實施所得稅減半徵收優惠政策。

作為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一項重要舉措,中國大陸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部分行業率先試點營業稅改徵增值稅,這也是一項避免重復徵稅、為企業減負的重要舉措。

預算報告提出,2012年將穩步擴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範圍,促進服務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發展。擴大物流企業營業稅差額納稅試點範圍,完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對蔬菜的批發及零售免徵增值稅,減輕物流企業和農產品生產流通環節的稅收負擔。

2011年,中國大陸對600多種資源性產品、基礎原材料和關鍵零部件實施了較低的年度進口暫定稅率。在此基礎上,預算報告提出,2012年將繼續降低部分進口商品關稅,增加能源資源性產品及先進設備和關鍵零部件進口。

此外,於2011年取消和減免77項收費和基金的基礎上,預算報告提出2012年還將繼續清理取消部分涉及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依法落實好其他各項稅收減免政策,切實減輕企業和居民負擔。

所謂結構性減稅就是‘有增有減,結構性調整’的一種稅制改革方案。中國大陸全國人大代表、東北財經大學黨委書記艾洪德建議,2012年繼續實施結構性減稅政策,要更好地發揮稅收對二次分配公平性的槓桿作用,減稅政策應向民生和就業領域傾斜。(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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