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由於廣州子公司至目前為止有事項尚待釐清,未能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105年財報

2017/03/31 17:38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613)台一本公司未能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 105年年度財務報告

1.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年季:105年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告
2.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原因:由於廣州子公司至目前為止有以下事項尚待釐清,本公司為能允當表達財報,將延後編製及公告105年財務報表2-1截至105年第4季,本公司之子公司台一銅業(BVI)有限公司對Pacific Union Metal Corporation之預付貨款餘額為港幣165,359仟元之合理性。
2-2截至105年第4季,本公司之子公司台一江銅(廣州)有限公司對深圳市吉而富企業管理策劃有限公司之預付貨款餘額為人民幣71,997仟元之合理性。
2-3 截至105年第4季,本公司之子公司台一銅業(廣州)有限公司對深圳至佳美科技有限公司之預付貨款餘額為人民幣47,982仟元之合理性。
2-4截至105年第4季,本公司之子公司台一江銅(廣州)有限公司對廣州市六巨貿易有限公司之預付貨款餘額為人民幣82,867仟元之合理性。
2-5本公司之子公司台一銅業(BVI)有限公司103年銷售銅板予Tree Money,截至105年第4季未收回之應收帳款餘額為港幣65,152仟元之緣由。
2-6截至105年第4季,本公司之子公司台一銅業(BVI)有限公司對Minera Spence S.A.之預付貨款餘額為港幣72,063仟元之合理性。
3.因應措施:本公司已啟動跨境查核專案,委請具會計、財務、業務專業人員組成查核小組跨境查核,責令廣州子公司儘速釐清疑慮,並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財報後,再補行公告相關事宜。
4.其他應敘明事項::公司目前營運狀況一切正常。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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