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作家告蘋果侵權獲賠41萬RMB 律師:金額偏低

2012/12/28 10:47

精實新聞 2012-12-28 10:47:14 記者 余美慧 報導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導,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7日對中國大陸作家維權聯盟訴美國蘋果公司侵犯著作權的系列案件進行集中宣判。蘋果公司被判賠償原告方41萬多元(人民幣,下同);同日並宣判北京中文在線數字出版公司訴蘋果公司侵害著作權案;蘋果公司被判賠償60萬5千元。

這是繼今年9月蘋果被判對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構成侵權並賠償後,再次在著作權領域敗訴。對上述判決結果,作家維權聯盟的代理律師王國華表示,勝訴結果是預料之中,但賠償數額明顯偏低。他舉例,李承鵬、慕容雪村等作品每千字都已達到幾千甚至上萬元,判賠金額相對來說沒有達到與時俱進的認定標準。
 
據悉,大陸作家韓寒、慕容雪村等20多位作家因發現自己的作品在未經任何授權的情況下,被蘋果應用程序商店APP store擺上「貨架」出售,因而對蘋果公司提起侵犯著作權訴訟。

今年10月開庭時,雙方爭議焦點在於涉案應用程序是否侵權、蘋果公司是否為App store的經營者等問題。而一審判決認定蘋果侵權成立,審判長表示:「本院認定被告蘋果公司為APP store的經營者,在其經營的APP store上提供涉案侵權應用程序,供網路用戶付費後下載,構成對原告涉案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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