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福建/海南推新措施 深化對台金融等領域先行先試

2018/12/12 11:19

MoneyDJ新聞 2018-12-12 11:19:49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大陸福建省政府昨(11)日發布進一步推進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創新35條措施,包括拓展跨境人民幣業務、推進資本項目管理便利化試點等,並推出多項金融創新改革,以及進一步凸顯對台先行先試。另外,「海南惠台30條措施」新聞發布會於昨日召開,措施內容包括促進投資和經濟合作、促進社會文化交流合作、促進臺灣民眾於當地學習實習、就業創業、保障臺灣民眾在當地居住生活便利等內容,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上證報報導,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創新35條措施中,支持自貿試驗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依相關規定向臺灣金融同業跨境拆出短期人民幣資金;支持平潭各金融機構試點人民幣與新臺幣直接清算,境外機構境內外匯帳戶辦理定期存款業務;落實好福州、平潭自貿片區試點執行的台資企業資本專案收入結匯資金境內使用先用後審;支援「海峽基金業綜合服務平臺」依規定向中證協申請登記,加快制定交易規則,展開私募投資基金服務業務;積極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台資保險機構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保險營業機構。

在進一步凸顯對台先行先試方面,支持臺灣民眾在自貿試驗區內獨資設立社會服務類民辦非營利性機構並擔任法人代表;支持在平潭自貿片區建設涵蓋影視作品孵化、策劃、拍攝、製作、發行為一體的影視文化產業基地,展開兩岸及國際影視培訓、展播展映等服務;符合規定的影視文化相關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按15%稅率徵收,並享受個人所得稅獎勵、固定資產投資額補助等優惠政策;鼓勵在閩金融機構在平潭展開影視作品版權質押等金融服務試點。

另外,中新網報導,在「海南惠台30條措施」方面,其中提到,台資企業和臺灣民眾在海南同等享受大陸中央和海南省出臺的內外貿、投融資、進出境、財稅金融政策及城鄉融合、人才引進、收入分配、國企混改、資本交易、經營場地及可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能源等基礎設施建設等政策和制度便利;支持臺灣金融機構在海南設立總部及分支機搆,鼓勵符合條件的臺灣金融機構在海南發起設立台資銀行。

大陸海南省台辦主任劉耿表示,要讓臺灣民眾分享海南省建設自貿區(港)的發展機會;透過各項便利,吸引臺灣民眾與台商積極參與瓊台教育、醫療、現代農業、海洋資源保護與開發的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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