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子公司中信銀與萬通銀合併,合併後以「中信銀」為存續公司

2003/10/01 10:04

精實新聞 2003-10-01 10:04:06 記者 黃玲惠 報導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91)中信金-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萬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併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
2.事實發生日:92/9/30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萬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今日分別經其董事會同意合併,並以「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萬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同上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二銀行均為中信金控100%持股之子公司,並不影響母公司之股東權益,另因本合併案採現金交付方式進行,亦將不影響存續銀行之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整合整體資源、降低成本、擴大經濟規模、提高競爭力、提升金融服務品質及提升經營效率。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發揮交叉行銷綜效,擴大範疇經濟及規模經濟,強化銀行各主要業務,提升整合功能。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因合併案採現金交付方式進行,合併後存續銀行淨值不變,每股淨值亦無影響,但因合併後消滅銀行盈餘將併入存續銀行,故合併後存續銀行每股盈餘將微幅上升;但對金控母公司並無影響。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不適用
11.預定完成日程:暫定為民國92年12月31日前,實際日期將俟主管機關核准本合併案後另訂之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萬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一切權利義務。「萬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繼續中之訴訟、非訟、商務仲裁及其他程序,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受當事人之地位。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均屬銀行業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無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個股K線圖-
熱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