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電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2026/07/15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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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2)金山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7/1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上限普通股12,500仟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
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以不低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
營業日訂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訂定。實際發行價格及募集金額俟奉主
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依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之股份。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1條,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辦理公開申購。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其餘80%由原股東按
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
起五日內由股東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拼湊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
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5.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於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
股款繳納期間、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相關事宜,並於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召開董
事會決定實際發行價格及辦理增資發行相關事宜。
(2)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股數、
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資金運用狀況暨本案件展延及撤銷等其他有關事項,
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須予以修正調整時,擬請董
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相關發行作業,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
署一切有關發行之相關契約、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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