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多利高科技基金及安多利永利貨幣市場基金移轉予國泰投信經理 安多利投信於23日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96條第1項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24條第1項規定函報金管會核准自103年1月23日起由國泰投信承受安多利高科技基金及安多利永利貨幣市場基金業務。投資人辦理上開基金之申購及買回作業,自103年1月24日起洽國泰投信辦理。 為保障所有受益人權益,金管會並已命安多利投信即日起不得接受投資人基金申購及買回作業,亦不得處分原經理之基金資產。(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