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傾銷措施終結,大陸塑膠袋企業有望重返歐洲

2012/05/08 13:39

歐委會擬決定終止對中國大陸塑膠袋的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這意味著實施了5年的歐盟對中國大陸塑膠袋反傾銷措施或壽終正寢。對這一消息,業內人士無不歡欣鼓舞,但他們也擔心,歐盟市場一旦重開閘門,又將出現新一輪激烈的競爭。因此,國內企業必須未雨綢繆。

歐盟對中國大陸塑膠袋反傾銷案即將到期,由於在對中國大陸塑膠袋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中,歐產業配合程度較低及缺乏具有產業代表性的抽樣,調查機關無法獲得相關資訊和資料來評估傾銷產品是否對其產業造成損害,歐委會擬決定終止對中國大陸塑膠袋的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復審結束到最終公布結果,通常需要1年至15個月時間,在此期間,反傾銷稅還將繼續徵收。但根據目前的情況來看,歐委會最終決定取消中國大陸塑膠袋反傾銷稅已無懸念。”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北京分所主任、歐盟反傾銷資深律師傅東輝表示。浙江寧波丸萬塑膠包裝製品有限公司總經理朱文俊表示,取消徵收反傾銷稅,東南亞的相對廉價不再,訂單勢必回流,這對於中國大陸塑膠袋出口企業來說無疑是個好消息。

回顧這場2006年肇始的官司,很多中國大陸塑膠袋企業至今都心有餘悸。2006年9月,歐盟宣布對中國大陸輸歐塑膠袋採取反傾銷措施,徵收4.8%至28.8%的反傾銷稅率。其中,7家中國大陸企業被徵收4.8%至12.8%的單獨稅率,其他應訴的中國大陸企業適用8.4%的稅率,未應訴企業適用28.8%的全國統一稅率。正常的利潤在7%至8%左右,28.8%的反傾銷稅率對於本來利潤很薄的塑膠袋企業來說,實在沒辦法繼續出口。”廈門興廈塑膠有限公司劉經理表示,該公司本來也被裁決8.4%的較低稅率,但2011年5月,歐盟對原產於中國大陸和泰國的塑膠袋作出反傾銷反規避終裁,取消了廈門興廈塑膠有限公司8.4%的反傾銷稅率,並改為對其徵收28.8%的反傾銷稅。原因是,歐盟調查機關懷疑部分生產商和出口商透過廈門興廈公司來對歐盟成員國出口涉案產品,以規避28.8%的普遍反傾銷稅率。這個判決使廈門興廈公司一度放棄了歐洲市場。

浙江寧波丸萬塑膠包裝製品有限公司雖然一直被徵8.4%的較低反傾銷稅率,對企業訂單影響也不大,但近年來不斷上漲的生產成本依然讓企業感覺吃不消。朱文俊表示,反傾銷稅把大部分中國大陸企業擋在了歐洲市場之外,也讓中國大陸的出口企業在與東南亞同行競爭時失去了優勢。如果不徵收反傾銷稅,一些訂單勢必回流,這對於中國大陸的塑膠袋出口企業來說無疑是個好消息。有業內人士認為,反傾銷稅取消後中國大陸輸歐塑膠袋或將重新掀起一輪激烈的競爭。

傅東輝透露,“歐委會此次從歐洲40多家塑膠袋企業中抽取5家作為樣本,但只有一家大企業給予配合,其他均表現不積極,直接導致了調查機關在中國大陸產品是否繼續對歐盟相關產業造成損害的問題上難以作出判斷。”這也是歐委會作出終止對中國大陸塑膠袋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決定的主要原因。在傅東輝看來,歐洲企業之所以不積極配合,有兩點原因:一是在經過這5年的合理保護期後,歐洲企業已獲得了一定的成長空間,自身的實力有所強化;二是在東南亞出口不斷增加的情況下,僅對中國大陸一個國家徵收反傾銷稅已經不能有效解決行業競爭的問題。(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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