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466)聚隆澄清媒體報導
1.事實發生日:111/11/30
2.公司名稱: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時報資訊、中時新聞網、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公司在二水的廠房,未來也不排除朝出售方向考量。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此報導中有關本公司座落於二水廠的子公司廠房未來處置方向,係針對其未利用之空地部份,而非出售本公司現行之二水廠子公司,二水廠未利用之土地未來主要規劃將作為本公司高階研發產品之應用使用,出售非為主要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