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23-08-22 11:39:49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證券時報報導,日前北京市衛健委發布《北京市互聯網診療監管實施辦法(試行)》(下稱《辦法》)提出,醫療機構展開互聯網診療活動要加強藥品管理,嚴禁使用人工智慧等自動生成處方,嚴禁在處方開具前向患者提供藥品。
上述《辦法》指出,醫療機構應當對展開互聯網診療活動的醫務人員進行實名認證,確保醫務人員具備合法資質。醫師接診前需進行實名認證,確保由本人提供診療服務。其他人員、人工智慧軟體等不得冒用、替代醫師本人提供診療服務。
醫療機構應當明確互聯網診療的終止條件,當患者病情出現變化、本次就診經醫師判斷為首診或存在其他不適宜互聯網診療的情況時,接診醫師應當立即終止互聯網診療活動,並引導患者到實體醫療機構就診。互聯網診療病歷記錄依照門診電子病歷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保存時間不得少於15年。診療中的圖文對話、音視頻資料等過程記錄保存時間不得少於3年。
該《辦法》中明定,醫療機構展開互聯網診療活動要加強藥品管理,處方應由接診醫師本人開具,經藥師審核合格後方可生效,嚴禁使用人工智慧等自動生成處方;處方藥應當憑醫師處方銷售、調劑和使用;嚴禁在處方開具前,向患者提供藥品;嚴禁以商業目的進行統方。
此外,《辦法》中亦要求,互聯網診療的醫療服務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應當在互聯網診療平台進行公示,方便患者查詢。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醫務人員的個人收入不得與藥品收入相掛鉤,嚴禁以謀取個人利益為目的轉介患者、指定地點購買藥品、耗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