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5212)凌網-公告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達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1款公告標準1.事實發生日:114/03/10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凌網資訊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凌網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2,062(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0,00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週轉金(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凌網知識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2,062(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0,00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週轉金(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凌網全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95.85%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2,062(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0,00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週轉金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80,00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29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