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新版內部人股權變動事後申報書,即日起啟用

2018/11/19 10:35

新版內部人股權變動事後申報書,即日起啟用

依新修訂公司法第22條之1規定,除國營事業及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外,所有公司均須於經濟部所指定之「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申報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

為充實公司法第22條之1資訊平台資料,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證券交易法第25條之「內部人向公司申報持股變動情形」及「內部人向外國公司申報持股變動情形申報書」,增列「國籍」及「出生年月日或設立登記日期」等2項申報欄位。

證交所提醒,公司內部人自107年12月申報11月份內部人持股變動情形起依修正後格式申報。修正後申報書可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網站 (網址:https://www.sfb.gov.tw)查閱及下載。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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