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529)樂士公告有關本公司董事長改選爭議之後續情形 1.事實發生日:111/03/302.公司名稱:樂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長於111年3月30日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之裁定:假處份定暫時狀態處份之聲請,雖釋明所爭執之法律關係,但無法釋明有定暫時狀態處份之必要,故無從准許,應予駁回。6.因應措施:依法辦理相關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裁定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