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國上市公司(不含金融業)111年第2季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資料符合應暫停及恢復融資融券交易之名單
一、臺灣證券交易所依據「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第4條、「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第22條及第23條規定,審核本國上市公司(不含金融業)公告並申報之111年第2季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資料,符合暫停與恢復融資融券交易之有價證券調整名單如下:
1.每股淨值低於票面,應暫停融資融券交易之有價證券共有5種:聯發(1459)、台揚(2314)、潤泰全(2915)、立萬利(3054)、慧友(5484)。
2.每股淨值回復至票面以上,應恢復融資融券交易之有價證券共有1種:建碁(3046)。
二、以上調整作業自本(111)年8月23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