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國家藥品管理局撤銷註冊並勒令禁止販售5項含有水銀、對苯二酚、維他命A酸及倍他米松17-戊酸酯成分之護膚品
馬來西亞衛生部(Ministry of Health)通告稱,該部轄下機構「國家藥品管理局」(National Pharmaceutical Regulatory Agency,簡稱 NPRA)近期進行發現馬國5項護膚品含違禁成分,包括第一項護膚品「Molly Care Night Cream」,檢測發現含有水銀(Mercury);第二項護膚品「Pinkkiss Beauty Care Herbal Cream」,含有水銀與倍他米松17-戊酸酯(Betamethasone 17-Valerate);第三項護膚品「Pinkkiss Beauty Care Treatment Cream」,含有對苯二酚(Hydroquinone)、維A酸(Tretinoin)及倍他米松17-戊酸酯(Betamethasone 17-Valerate);第四項護膚品「Karisma Brightening Day Cream」,含有水銀;第五項護膚品「Ufora Advance Repair Solution」,含有對苯二酚(Hydroquinone),該局立即撤銷該當產品註冊並勒令禁止販售。
依據馬國國家藥品管理局規定,護膚品禁止使用水銀成分,因為水銀一旦被吸收進體內,將會導致腎臟與神經系統損傷,亦會影響胎兒或幼兒的腦部發展。此外,水銀亦可引起皮膚出現皮疹、刺激及其他變化。
至於含有對苯二酚、維他命A酸和倍他米松17-戊酸酯之產品,則須向藥品管理局註冊,且只能在專業醫療人士的建議下使用。未經專業人員監督使用這些產品可能會帶來以下副作用:(一)對苯二酚:使用部位的皮膚可能會出現紅腫、不適、色素變化,皮膚變得過敏,可能會抑制色素沉著(去色素化),降低皮膚對紫外線的防護能力,增加皮膚癌的風險;(二)維他命A酸:塗抹部位的皮膚可能變紅、不舒服、疼痛、脫皮,並對陽光產生過敏反應;(三)倍他米松17-戊酸酯:塗抹部位的面部皮膚可能變薄,容易刺激、長痘,皮膚色素變化,並增加被吸收到血液迴圈中的風險,可能帶來健康危害。
馬國國家藥品管理局要求相關經銷商立即停止銷售前述產品,以免違反1984年馬國化妝品及毒品管制條例。首次違反條例者之個人,將處以2.5萬馬幣(約5,643美元)之罰款,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可能兩者併行;倘為累犯,將處以5萬馬幣(約1.13萬美元)罰款,或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可能兩者併行。觸犯條例的企業,犯者將處以5萬馬幣(約1.13萬美元)罰款,累犯者則處以高達10萬馬幣(約2.26萬美元)罰款。(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