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14-07-02 13:39:45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日通過國碁電子及亞太電信(3682)等公司申請行動寬頻業務(4G)系統架設許可案,後續須依審查通過之系統建設計畫完成系統網路建設、系統技術審驗及取得特許執照後,即可加入提供高速行動寬頻服務之行列。
NCC表示,國碁電子及亞太電信申請案審查程序比照先前已核發中華電信(2412)、台灣大哥大(3045)、遠傳(4904)電信及台灣之星等4案,歷經申請文件審查及補正程序後,國碁電子於6月30日重新送件,所採用基地臺設備回歸該公司原於3月5日向NCC送件申請資料,NCC確認後迅速銜接原行政流程。亞太電信申請案則經審查會議後補件,程序也已完備。2件申請案於7月2日第598次委員會議中審議,均決議通過。
NCC強調,6家4G得標者皆已全數獲核發行動寬頻業務系統架設許可,本階段審查4G系統建設計畫及核發系統架設許可作業全部完竣,部分業者則已先開臺營運。NCC呼籲業者取得4G系統架設許可後應積極建設網路、普及信號涵蓋率、加強偏鄉建設及提升服務品質,讓民眾及早享受行動高速上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