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證監會:境外投資者參股期貨商比例須低於5%

2012/05/15 13:37

精實新聞 2012-05-15 13:37:36 記者 戴詩珊 報導

和訊網報導,大陸證監會昨(14)日頒布《關於期貨公司變更註冊資本或股權有關問題的規定》,其中明確單一境外投資者間接擁有期貨公司股權權益的比例應當低於5%。此外,該規定對股東入股期貨公司前應具備的能力、條件,以及入股期貨公司後應履行的義務等均做出相關規定。該規定發佈象徵外資參股境內期貨公司的大門在暫停4年之後已正式開啟。

根據該規定,境外投資者直接或間接參股(包括透過公司章程、協議安排等能夠影響或控制的方式)的大陸境內法人入股期貨公司的,按照股權權益或表決權穿透計算,單一境外投資者間接擁有期貨公司股權權益或表決權的比例應當低於5%,有關聯關係的應當合併計算。

規定中特別指出,有符合兩類條件的境外投資者持有大陸期貨公司股權不受上述比例限制,一是境外投資者是透過參股上市公司間接擁有期貨公司股權權益或表決權,且該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第一大股東、實際控制人為中方投資者;二是境外投資者是透過參股證券公司間接擁有期貨公司股權權益或表決權,且該證券公司已經取得證券經紀、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等3種以上業務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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