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正:減資換發新股107/1/15起上櫃買賣

2017/11/21 13:38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381)合正-公告本公司減資基準日、換股作業計劃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11/21
2.減資基準日:106/11/22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106年減資換發股票,依本公司章程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書。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櫃股票,計普通股187,054,388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及私募股票計普通股98,040,00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850,943,880元。
三、本次減資新台幣1,049,375,51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104,937,551股(含上櫃普通股68,850,984股及私募普通股36,086,567股),用以改善財務結構及配合未來營運發展需要;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36.808003%。
四、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及總金額:減資後普通股之總股數為180,156,837股(含上櫃普通股118,203,404股及私募普通股61,953,433股),每股金額10元,減資後資本額為新台幣1,801,568,370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631.91997股(即每仟股減少368.08003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按減資換股基準日前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折以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支付予該股東,其股份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認購之。。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換股基準日訂為民國107年1月12日,並自107年1月15日開始受理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
(二)為配合上述換票作業,原股票自民國107年1月8起至107年1月12日止期間內停止辦理過戶。
(三)為配合上述換票作業,原已上櫃股票自民國107年1月4日起至107年1月12日止停止在市場買賣。
(四)新股票-得上櫃買賣部份(採無實體發行)上櫃日期訂為民國107年1月15日。自新股票-得上櫃買賣部份(採無實體發行)上櫃之日起原舊股票-已上櫃買賣部份終止上櫃,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五)新股票-原私募股票部份(採無實體發行)自民國107年1月15日換發後,原舊股票-私募股票部份,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七、換發程序及手續:
請股東備妥下列各項資料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
(一)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其儘速辦理過戶〉,請於最後過戶日前將持有之股票舊票、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手續。
(三)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後,股東持現股之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四)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換發地點: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電話:(02)2504-8125。
八、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九、本計畫書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7/01/12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櫃日:107/01/15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18,203,404股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65.61%
9.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6年6月2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6年11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40962號函核准在案。減資換發有價證券換股計劃書未來內容如需修訂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俟呈奉經濟部核准辦理實收資本額變更登記後,另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訂定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辦理換發新股,屆時另行公告。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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