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自4月16日起,中央政府公務員每週工時縮減為35小時
為落實縮減工時承諾,西班牙數位轉型暨公共事務部頃公告,自本(2026)年4月16日起,中央政府所屬公務員(謹註:人數約22萬名)每週工時將自現行37.5小時縮減至35小時(即每年工時1,533小時),且規範所屬公務機關須於1個月之過渡期限內,完成人員排班與差勤系統調整。
該項新制適用西班牙中央政府、社會安全局與所屬機關,以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之公務機構,但軍人、國家安全部隊、警察機關與地方政府所屬公務人員暫未適用,另監獄、醫療衛生機構、公立學校等工作性質較特殊人員其工時則將另案協議。
依據前述新規範,政府機關負責人得自訂辦公處所之開放與關閉時間,並對外公告相關資訊。公務員在工作日內有30分鐘休息時間,且該時段屬有效工時,工作時間可分為固定與彈性時段,並訂有暑期密集工作期間,相關重點摘要如下:
早班:固定辦公時段為週一至週五9時至14時,剩餘實數得以彈性時段進行,包括週一至週五7時至9時,週一至週四14時至18時,與週五14時30分至15時30分。
早午班:固定辦公時段為週一至週四9時至16時30分,週五為9時至14時30分,剩餘實數得以彈性時段進行,包括週一至週五7時至9時、週一至週四16時30分至18時,與週五14時30分至15時30分。
下午班:固定辦公時段為週一至週五15時至20時,剩餘實數得以彈性時段進行,包括13時至15時,與20時至22時。
暑期密集工作期間:公務員倘育有12歲以下幼童,可於6月16日至9月15日間設為密集工作日,每日連續工作6時30分,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五8時至15時或14時30分至21時30分二者擇一;惟倘育有12歲以下幼童並有具血緣需照顧長者,則其夏季密集工作期間可調整成6月1日至9月30日之間。(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