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深圳房市調控加碼 個人新購商品住房3年內禁轉讓

2018/08/01 12:02

MoneyDJ新聞 2018-08-01 12:02:26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大陸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昨日(7月31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通知》,要求暫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在深圳市購買商品住房;同時,居民家庭新購買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之日起3年內禁止轉讓。

上證報報導,該《通知》主要涉及四方面,第一,暫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在深圳市購買商品住房。第二,各類新供應用地(含招拍掛、城市更新、征地返還用地等)上建設的商務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變用途,企業整體持有年限與土地出讓年限應當一致,對外出租單次租期原則上不超過10年。此外,個人、企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新購買的商務公寓,自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書之日起5年內禁止轉讓。

第三,居民家庭新購買商品住房的(不含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之日起3年內禁止轉讓。第四,對購房人離婚2年內申請住房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者,各商業銀行、市公積金中心按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執行;若無房貸記錄且能提供離婚前家庭無住房證明者,依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執行;若能提供離婚前家庭僅有1套住房證明者,依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執行。

此外,深圳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市場整頓力道,治理房市亂象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房地產開發企業、仲介機構、自媒體惡意炒作、發佈虛假資訊、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對社會關注度較高、預計購房人數較多的樓盤,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盡可能採用「線上誠意登記、公證搖號」、「線下公證選房」的模式開展相關銷售工作,並對預售商品住房公證搖號、按序選房過程進行全程監管。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指出,在大陸國家統計局公佈的2018年6月份70個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變動情況中,深圳的新建住宅、二手住宅價格相較5月均出現一定幅度上漲,發佈上述調控新規是因城施策,基本杜絕了「短炒房」的可能。大陸住建部專家、深圳市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王鋒也指出,深圳此次發佈3年內禁止轉讓政策,有利於抑制短期炒作和非理性購房。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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