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3-09-26 09:22:58 記者 許曉嘉 報導
光學鏡頭廠先進光(3362)於9/26在櫃買中心舉行重大訊息說明會,針對近日遭到大立光(3008)聲請假扣押一案,提出說明。先進光表示,本案已經完全委由律師團處理,大立光為了保全其主張、向法院聲請本件假扣押,但本保全程序僅屬暫時性、非終局性之處置,就本保全程序及其執行程序,先進光將迅速提起抗告,依法請求撤銷該假扣押,以捍衛公司權利及聲譽。
另外,先進光認為,大立光逕行以假扣押行動意欲影響公司(先進光)之正常營運,這已經嚴重侵害先進光股東之權益。為了維護公司股東及員工應有權益、保護先進光智慧財產及合作客戶、廠商之利益,因此先進光已經委請律師團於最快時間內迅速提出抗告。
先進光強調,目前大立光進行的是保全程序,僅屬於單方面主張營業秘密或權利被侵害,就法律程序來說,只需要提供擔保(金錢)、不需提供證據,就可進行。然而,以智慧財產角度而言,認定是非常嚴格的。像是專利或營業技術,單方面主張並無法作為證明,這樣的主張也不可以用金錢代替釋明。
現在大立光是透過(先後分別台中、桃園)地方法院、就一般民事程序去提,並由司法事務官作出裁定,這種裁定基本上有瑕疵,不像智慧財產法院那樣嚴謹。類似案件應該由智慧財產法院管轄,若由非智慧財產專業司法人員加以裁判,可能有違專屬管轄。而且大立光所提專利也不屬於大立光的專利。
到目前為止,先進光說明,其實還未發生本案訴訟,僅止於大立光單方面主張、提供擔保金、取代釋明不足,向法院聲請的保全程序。公司希望這起事件能夠儘快落幕,但處理程序並非公司單方面(先進光)可決定。總之,大立光所陳述的內容,與事實有明顯不符,因此先進光將盡速提起抗告。
至於大立光所主張的兩項專利,先進光指稱,這兩項專利並非大立光的專利,而是先進光的專利,只是大立光認為上述專利可能涉及商業機密、著作權等問題,因此在2013年6/24向智慧財產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程序在案,目前由智慧財產法院審理中。
營運方面,先進光表示,針對大立光對公司所進行的假扣押部分,目前其實並不影響公司接單、生產、出貨,而且相關狀況都已經在掌握之中。另外,涉及本案的4名先進光員工,都已於今年8月離職,根據當時離職原因,主要都是要專心處理訴訟相關問題、因此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