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產險違反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等規定,遭核處罰鍰合計1140萬元

2020/11/09 09:23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029)和泰產險-和泰產險公告受主管機關裁罰案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9年11月6日金管保產字第10904944352號
2.事實發生日:109/11/05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辦理採購作業,逕以母公司決策為依據,嚴重違反公司治理,業務執行未遵循內部作業規範,法遵及稽核單位未發揮其功效,未落實內控三道防線,且人事任用未符規定,影響健全經營,核與保險法第148條之3第1項授權訂定之「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4條第5款、第5條第1項第8款、第32條第3項第1款,及保險法第146條之7第3項授權訂定之「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管理辦法」第4條第3項規定不符。
(2)於金管會辦理實地檢查時,提供自行製作要保書正本,妨礙金融檢查,核有違反保險法第168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
(3)收費核銷及出單控管作業,未建立管控機制,影響消費者權益,核與保險法第148條之3第1項授權訂定之「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不符,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規定。
4.處理過程:核處罰鍰合計新臺幣1,140萬元。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核處罰鍰合計新臺幣1,140萬元。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1)將於3個月內提具內部作業、法令遵循及內部稽核之整體性改善規劃及強化機制,以維健全經營及保戶權益。
(2)已究責失職人員。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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