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23-05-31 10:00:19 記者 邱建齊 報導
食品大廠泰山(1218)由市場派股東龍邦(2514)等共計7人召集的今(2023)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於今(31)日舉行。主席龍邦董事長劉偉龍(左)一開口宣布開會,台下即有股東要求程序發言反應排隊不公問題。劉偉龍表示,泰山於5/29發布重訊公告杜英達因個人因素婉拒並辭去本次股臨會被提名獨董資格,但召集人並未收到提名股東或杜英達本人出具聲明書,股東應自行審酌杜英達個人意願決定投票意向。
龍邦陣營律師(右)表示,泰山只透過重訊揭露,提名人並未收到杜英達任何通知,且電子投票已開始進行,因此認為杜英達仍在獨董候選人名單上,其意願如何要等到選舉結果確認,綜合這些因素考量,股東參酌決定今天選舉投誰。
泰山本次股臨會重點為全面改選董事(含獨董)共9席,股務代理國票證券宣布投票自9:22進行至9:55。
由於在主席發言過程,台下股東頻頻大聲要求程序發言,主席在宣布第一個議程後開放有遞發言條的股東發言,戶號197527股東發言表示,清晨5:50就到會場,但一進場就發現前面幾排座位全坐滿且掛工作人員牌子,是典型排隊不公平,不符合股東平等原則,且從排隊報到就玩這樣的程序,怎樣讓人相信將來會好好治理公司。
該股東並認為,龍邦跟保勝投資合計超過10%的股份不能計入表決權,因為違反企併法,沒申報的股份不能計入表決權,呼籲所有選舉案跟表決案的計票務必依法扣除。
龍邦陣營律師回覆,該股東所提超過10%的股份沒有表決權,並沒有這回事,法律沒有這樣的規定,當過10%的部分當然有表決權。
戶號197527股東第二次發言表示,本次股臨會召集通知只寫龍邦等7人召集,只知道有龍邦跟保勝兩個,其餘股東是誰都不知道,怎知有無違反公司法173條之1持股期間跟持股數規定,認為程序有問題,今天的股臨會也有問題。此外,公司法第197-1規定董事股分設質超過二分之一也不能計入表決,龍邦為了規避條文規定,透過百分百子公司保勝投資大量持股並大量設質,明顯規避條文,要求保勝投資持股設質超過二分之一部分也不能計入表決權。
投票接近結束時間,劉偉龍突宣布為讓股東有更充分時間考慮,將投票結束時間由原定9:55再延長半個小時,現場人士判斷應是在配票上出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