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與歐洲證券及市場管理局簽署第三國合格集中結算機構(QCCP)之瞭解備忘錄(MoU),並積極推動期交所取得國外主管機關認可為QCCP
為吸引國外金融機構參與我國集中結算,金管會積極推動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期交所)申請國外主管機關認可為第三國合格集中結算機構(QCCP)。現今金管會已與歐洲證券及市場管理局(ESMA)簽署瞭解備忘錄(MoU),就期交所申請ESMA認可為 QCCP一事建立跨國監理合作協議;另期交所已取得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核發之QCCP暫時性認可資格,且澳洲金融機構亦可依據該國法令規範自行認定期交所為QCCP。
歐盟執委會(EC)於111年 9 月 28 日公告,我國期貨法規架構及監理機制已通過歐盟評估,符合歐盟法規對等(equivalence)規範;金管會於111年10月與ESMA簽署MoU可強化跨國監理,有助於ESMA後續對於期交所QCCP申請案之認可,屆時歐盟金融機構透過期交所進行結算可享有優惠之資本計提,有效提升其資金效率,提高外資參與我國金融市場之意願及市場信心。
另通過簽署MoU,金管會和 ESMA 均表達對於第三國合格集中結算機構加強金融監理跨國合作之期許。該MoU促進我國與歐盟金融監管機關相互合作關係以及強化雙邊合作承諾,此一重要里程碑有效深化金管會與ESMA之跨國監管合作。
此外,期交所已於111年9月19日取得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核發之No-Action Relief資格(暫時性認可期間為111年9月至112年9月),又依澳洲金融監理署(APRA)規定,期交所因已取得金管會認可資格,爰澳洲金融機構可自行認可期交所為QCCP,有利吸引美國及澳洲等國際金融機構參與我國金融市場,並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