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26-01-22 09:15:51 新聞中心 發佈
綜合港媒及陸媒報導,為整治政府採購領域「內卷式」競爭,形成優質優價、良性競爭的市場秩序,中國財政部發布關於推動解決政府採購異常低價問題的通知;自今(2026)年2月1日起實施。
通知要求,採購人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綜合考量同類項目得標(成交)信息,以及市場供給和產業發展狀況,材料、人工等市場價格,行業費用標準等市場調查情況,形成科學、完整、清晰的採購需求,合理設定最高限價,為供應商競爭報價提供基礎;未設定最高限價的採購項目,以採購項目預算金額作為最高限價。
投標(響應)報價若低於全部通過符合性審查供應商投標(響應)報價平均值50%,或低於透過符合性審查的次低報價供應商投標(響應)報價50%,或低於採購項目最高限價45%,評審委員會應啟動異常低價投標(響應)審查程序。
此外,採購人要綜合考慮技術、成本效益、促進競爭等因素,依專業類型和專業領域,合理設置採購包。採購人可引入全生命週期成本理念,在採購文件中要求供應商對約定期限內的營運、維護、升級,專用耗材,處置報廢等費用進行報價,作為評審因素,並在採購合同中明確,供應商應約定期限內以不高於其報價的價格向採購人提供專用耗材或相關服務。採購項目採用綜合評分法的,應依照相關規定科學合理確定價格、技術、商務等因素的分值和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