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碩113年限制員工權利增資新股擬洽請證交所同意於9/24起發放且上市買賣

2024/09/16 11:13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3189)景碩-本公司113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增資新股發放暨上市公告

壹、本公司於113年05月30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07月03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48311號函申報生效,共計發行普通股2,700,000股,並奉經濟部113年09月06日經授商字第113301641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並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於113年09月24日(星期二)發放,且當日上市買賣。

貮、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原已發行之股份:普通股454,423,060股,每股面額10元,計4,544,230,600元。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限制員工權利普通股2,297,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22,970,000元。

三、增資後普通股股數:普通股456,671,060股(含註銷已收買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49,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4,566,710,600元。

四、增資新股權利義務:本辦法規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一經發行後,除依本辦法交付信託保管及依本辦法規定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外,其他權利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一)員工將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保管,在未達既得條件前,不得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負擔,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二)股東會表決權及選舉權:由交付信託保管機關依相關法令規定執行之。

參、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訂於113年09月24日(星期二)起採無實體發行,並依本公司第11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信託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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