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質信用卡戶利率降至16%下,發卡行衝擊尚有限

2014/04/28 18:19

精實新聞 2014-04-28 18:19:19 記者 蕭燕翔 報導

信用卡優質客戶有福了!金管會最新與信用卡發卡行達成共識,將依據差別訂價原則,將近一年繳款正常且信用良好的持卡人適用利率,原則調降至16%以下,預估將有350萬以上的持卡人受惠;且金管會也要求發卡行針對連續使用循環餘額達一年以上、但正常繳款的持卡人,協助其轉換至分期或信貸等替代償還方案,年底前轉換比率要達二成。

立院財委會今年以來再度針對信用卡利率的訂價合理性,提出質疑,金管會除啟動金檢外,近日也邀集所有信用卡發卡行協商並達成信用卡差別利率定價的共識。

其中針對近一年繳款正常且信用良好的持卡人,全體發卡行同意將把適用利率調降至16%以下,預計今年9月底完成系統調整,10月起新增帳款適用,預估將有超過350萬名持卡人受惠。

金管會也要求發卡行需協助常態動用循環餘額的持卡人尋求適當的金融工具。其中要求發卡行針對「連續使用循環信用一年以上且正常繳款」的持卡人,依其環款能力,提出信用卡分期與信用貸款兩項轉換方案,今年底前轉換比率須達成20%的目標,且該轉換比率與推動的積極程度將成為各發卡機構申請案的考量因素。

金管會與發卡行協商後也同意,針對「已辦理轉換機制之持卡人」可申請恢復信用卡額度規定,將由現行「連續正常履行還款方案達六期後」可就累積已清償金額部分申請調高額度,修改為「每期履行還款方案後即可申請回復」,但所調高的信用額度仍應符合不超過近一年平均月收入22倍等相關規定。

而為進一步引導信用卡回歸支付工具,此次協商也調整每期最低應繳金額的計算,除已規定將「信用卡當期一般消費之10%」及「每期應付之分期帳款本金」納入每期最低應繳金額外,針對「其餘各期應付帳款」的每期最低應繳金額比率,將從現行由發卡機構自行與持卡人於信用卡契約約定(現為2%~5%不等),改為至少應將「其餘各期應付帳款之5%」納入每期最低應繳金額中,預計明年7月1日起實施。

法人認為,新制的調整雖將使發卡行來自信用卡循環餘額的利息收入續降,對信用卡循環餘額較高者如花旗台灣、中信銀、國泰世華銀、台新銀與玉山銀等影響較大,但因近年信用卡發卡行收入已見明顯調整,各家發卡行循環餘額不斷走降,來自支付的手續費收入與循環餘額的利息收入已調整至近六比四,循環餘額前五大行餘額僅存100-170億元間,整體平均利率降1%,影響數不過1億餘元,衝擊有限。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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