穎台科技 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申請展延募集期間業經金管會核准
2026/03/03 17:37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775)穎台科技-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申請展延募集期間業經金管會核准
1.事實發生日:115/03/03
2.公司名稱:穎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本公司申報114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2,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
幣10元,總額新臺幣12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12月29日金管證
發字第114036830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綜合考量整體經濟環境及資本市場穩定性,申請延長募集期間3個月至115年6月28
日,業經金管會115年03月03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34266號函核准在案。
6.因應措施: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再另行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願負賠償責任承諾書
本人為穎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之董事長,本公司依據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114年12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68308號函,辦理114年度現金增資募集
資金作業。
惟考量近期國際市場動盪及台股市場行情、資本市場穩定性等因素,擬申請延長募
集期間三個月,以尋求較合適之發行時點,維護公司最大利益及股東權益。本公司
業經114年11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條件因公司實際需要、市場狀況及主管機關
指示而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增資計畫資金用途及發行股數皆維持不變。
由於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作業尚未辦理繳款作業, 故本次向金管會申請延長資金募
集期間三個月對投資人權益應無重大影響,然若投資人提出合理或具體理由證明其權
利因本公司本次延長資金募集時間受損者,本人願意對其承受之損失負損害補償之責
任。
穎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王志鴻
中華民國115年2月13日
補償方案
穎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12月29日金
管證發字第1140368308號函,辦理114年度現金增資募集資金作業。
依規定本公司應於申報生效後三個月內完成募集,雖本公司目前尚未開始辦理繳款
作業,惟考量近期國際市場動盪及台股市場行情、資本市場穩定性等因素,擬申請
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以尋求較合適之發行時點,維護公司最大利益及股東權益。
另針對本次募資計畫,本次申請延長募集期間對原募資計畫尚無重大影響,並未變
更本次計畫內容,且尚未到達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故尚未進行原股東及員工繳款
作業,亦對股東權益尚無影響,惟若因此致投資人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
受損部分,本公司願負賠償責任。
個股K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