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2-09-19 10:56:20 記者 蕭燕翔 報導
央行行務委員宋秋來19日表示,在兩岸貨幣清算備忘錄簽署後,台灣對人民幣業務辦理原則上將不予限制,未來銀行業只要獲准可辦理外幣業務者,即可增列「人民幣」辦理幣別,無須額外申請。
宋秋來19日在兩岸特色金融業務計畫研討會代表發言。他表示,大陸地區的台幣清算行已在日前完成遴選,由臺銀出線,但根據香港經驗,當地人民幣清算行遴選可能得拖上幾個月,惟央行已向人行充分表達希望在香港經驗基礎下,加速進行。
而在兩岸貨幣清算備忘錄正式簽署後,宋秋來說,人行新聞稿已表達清算內容將比照當地法規及市場辦理,僅就資金進出大陸應符合大陸規定。至於臺灣原則上則將比照其他外幣,不予限制。
宋秋來說,考量實際業務進行,在銀行業管理外匯管理辦法修訂後,銀行業經許可辦理外匯業務者,均得依其核定範圍,將辦理外匯業務幣別增加人民幣,無須額外申請,以簡化程序。
不過宋秋來也坦言,央行並無推動臺幣國際化計畫,配合兩岸往來民眾需求,大陸及臺灣地區辦理將以現鈔業務開始,不過臺灣人民幣市場的建立,恐非短期內即可完成,央行殷切期待相關業者共同致力人民幣商品及規模的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