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全國公告地價平均調升30.54%

2015/12/31 11:07

MoneyDJ新聞 2015-12-31 11:07:55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內政部地政司今(31)日宣布,105年各直轄市、縣(市)公告地價及公告土地現值出爐,內政部統計全國公告地價較前一次102年評定平均調升30.54%,為83年以來最大的升幅,其中宜蘭縣調升118%最多;另全國公告土地現值則較104年調升6.7%,其中花蓮縣調升13.35%,漲幅較大。 

內政部表示,公告地價及公告土地現值分別為課徵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的參考依據,由直轄市、縣(市)依據市場買賣案例或收益實例價格查估,經召開說明會及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後公告。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是地方政府重要的財政來源,公告地價及公告土地現值調整,著重促進稅賦公平合理,也有助於財源挹注,以利地方政府統籌運用。 

內政部指出,105年適逢3年1次重新規定地價,地方政府調整時主要是參考過去3年土地市價變動幅度,並綜合考量地方財政需求、民眾地價稅負擔等因素作最後決定,105年全國公告地價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比例為20.50%,與102年20.19%相當,顯示公告地價調幅已適度反映土地市價變動。 

各直轄市、縣(市)105年公告地價調幅,除澎湖縣調降0.22%外,其餘縣市均為調升,其中以宜蘭縣調升118%最多,六都及花蓮縣調升3成以上。分析本次宜蘭縣公告地價有較大調升,主要因縣內農地興建房舍超限或違規使用情形嚴重,而由田賦改課地價稅,且為合理反映其稅捐負擔公平性、合理性,105年公告地價以趨近同區段內建築用地的公告地價評定,故調幅較高;但對於一般供合法農業使用的農地,因仍維持課徵田賦且目前田賦停徵,並不會有影響。 

依據宜蘭縣政府及臺北市政府分析,此次公告地價調整後,對於自用住宅用戶平均增加年度地價稅額分別約為2百餘元、1千餘元之間,調整時已考量一般自用住宅用地民眾地價稅負擔。整體而言,本次調整情形將有助於健全地方財政收入,促進稅賦合理公平。另內政部表示目前正在評估縮短3年調整公告地價期限,以期能即時反應市價變動。 

內政部表示,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地價為申報地價的參考,土地所有權人可參考105年公告地價,在增減20%範圍內,於105年1月2日至2月1日申報期間內,向各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申報地價,如果未申報,將以公告地價80%作為申報地價,經核定後的申報地價將作為年度課徵地價稅的計算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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