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101年10月12日公布,101年9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101年9月份許可辦理下列業務:
一、臺灣新光銀行透過網際網路辦理等值新台幣50萬元以上之轉帳及匯出匯款業務。
二、德銀遠東證券投資信託辦理在國內募集外幣計價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三、瑞士商瑞士銀行辦理到期90%以上(含)保本之預先選取國外債券基金按事先約定固定比率組成之外幣債券基金指數選擇權與新臺幣存款結合之組合式產品。
四、華南銀行大直、北土城、六家、高雄桂林、台東分行、遠東銀行台北松江、台北東門、台北古亭分行等8家分行為指定辦理外匯業務銀行。
截至101年9月底止,累計外匯指定銀行家數為3,208家,其中本國銀行3,157家(包括總行38家,分行3,119家) ,陸商銀行2家,外商銀行4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