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新規限制手提行李可攜帶的液體量不得超過 100 毫升
歐盟新規限制乘客在通過歐盟機場旅行時,手提行李可攜帶的液體量不得超過 100 毫升
根據赫爾辛基 Sanomat 報導,隨著歐盟最新的液體攜帶規定生效,一早赫爾辛基機場的安全檢查處大排長龍。
其實歐盟對手提行李的液體規定,自 2006 年以來就已實施,但因安全掃描設備的技術問題,目前多數歐盟國家機場仍允許旅客可攜帶最多兩公升液體(含乳液、凝膠),但須分開並出示給安檢人員檢查。
HELSINKI機場服務運營商 Finavia去年安裝新型現代化行李掃描儀,配合歐盟新規,不再要求乘客從行李中取出液體和電子設備等物品。但為確保安檢流程順利進行,乘客須遵守新規,將手提行李中的液體裝在不超過 100 毫升的容器內。(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