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台新投信申請募集「台新資源指數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本日核准台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台新資源指數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台新羅傑斯環球資源指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台新羅傑斯世界礦業指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等2檔指數型子基金,2檔子基金最高募集金額各為新臺幣100億元整,基金保管機構分別由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該基金應於核准後6個月內開始募集,30天內募集最低成立金額新臺幣6億元(各子基金分別為3億元)。該基金2檔子基金投資於國內及國外之有價證券。
該基金2檔子基金自成立日後180個營業日內追蹤標的指數,各子基金開始追蹤標的指數之日期,以經理公司實際公告為準。各子基金自開始追蹤標的指數之日起,每月平均投資於成份股之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八十(含)。(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