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柏瑞特別股息收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股票型於國內募集投資國內外之「柏瑞特別股息收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等值新臺幣200億元整,新臺幣級別10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臺幣100億元,由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美元(等值新臺幣60億元)及人民幣(等值新臺幣40億元)計價發行一案,自105年12月29日申報生效。本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等值新臺幣3億元。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股票(含承銷股票及特別股)、存託憑證之總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含);投資於特別股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
「柏瑞特別股息收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等值新臺幣2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