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本質,陸銀同業存單期限縮至1年

2017/09/01 09:56

MoneyDJ新聞 2017-09-01 09:56:58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大陸人民銀行宣布,自今(1)日起,金融機構不得新發行期限超過1年(不含)的同業存單,取消2年和3年期同業存單,至於先前已發行的1年期(不含)以上同業存單可繼續存續至到期。

經濟參考報引述業內人士認為,此政策對市場影響不大。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所長孫國峰表示,此次將同業存單的期限明確為不超過1年,有利適當縮短同業存單業務期限,促使同業存單回歸其調節金融體系內部資金餘缺的本質屬性,避免金融資源長期在金融體系內流轉,加大金融支援實體經濟的力道。同時,也與《關於規範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的通知》中,「同業融資業務最長期限不得超過1年」的要求保持一致。

孫國峰指出,據類比測算顯示,同業存單期限不超過1年,對同業存單市場的影響不大。目前,1年期(不含)以上同業存單的發行量和餘額均相對較少,從發行量看,今年前6個月1年期(不含)以上同業存單的發行量為372億元(人民幣,下同),僅占同業存單發行總量的0.4%;從餘額看,截至今年6月底,1年期(不含)以上同業存單餘額為1,115億元,僅占同業存單餘額總量1.4%。同時,先前已發行的1年期(不含)以上同業存單可繼續存續至到期,對存量同業存單的正常到期兌付也不會產生影響。

建行副行長龐秀生亦表示,此政策對建行不會有實質性影響,過去建行同業存單發行量很小,建行的流動性管理對其依賴也很小,新規對建行負債業務影響可以忽略不計;從內部而言,由於整個市場流動性比較緊張,建行對同業存單的投放、認購有限。

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則認為,隨著在此之前發行的超過一年期的同業存單陸續到期後,未來同業存單應有的特徵將更加突出;同時,隨著未來所有新發行同業存單可能都將在明(2018)年第一季起納入同業負債口徑接受MPA考核,金融機構目前實施的去槓桿也會獲得進一步鞏固。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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