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通過350兆越盾(約152億美元)史上規模最大經濟振興方案
為快速恢復、發展生產、經營活動,激發經濟增長動力,積極發展優先產業,並達成2021年至2025 年5年經濟發展計畫目標,包括GDP 平均每年增長 6.5%至7%、國家債務低於國會第23/2021/QH15 號?議允許之警戒線、城市失業率低於4%、保持宏觀經濟穩定,確保中期及長期經濟平衡,以及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等。越南國會頃於2022年1月11日通過第43/2022/QH15號有關越南經濟社會復甦及發展計畫之年度財政與貨幣支持政策之決議。
根據該決議,越南國會通過350兆越盾(約152億美元),其中財政支持政策為291兆越盾(約126.5億美元);貨幣支持政策為46兆億盾(約20億美元),其他支持近10兆越盾(約4.34億美元)等。本方案係2021年至2025年經濟社會5年發展計畫、2021年至2025年國家中期投資計畫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計畫中財政與貨幣支持措施,實施期間自2022年至2023年。要點如下:
1. 財政支持政策:
1.1 免、??政策:
a) 在 2022 年調降 2% 加值稅(VAT)稅率,適用目前10%加值稅稅率之商品及服務(降至 8%),惟不適用於電信、資訊科技、金融活動、銀行、證券、保險、房地產、可樂、金屬與金屬預製產品、採礦(不包括煤炭)、焦炭、精煉石油、化工及化工產品,以及需繳納貨物稅之服務。
b) 在 2022 年稅期,企業在越南用於 COVID-19 預疫情防控活動之支持與贊助費用,可抵扣課稅所得。
根據越南財政部估算,削減加值稅將導致稅收損失約 49.4 兆越盾(約合21.5億美元);可扣除之防疫費用則將造成2兆越盾(約合8,700 萬美元)稅損;
1.2 投資發展政策:
增加國家投資發展之經費,最高達 176 兆越盾(約76.5億美元),集中於 2022年及2023年支出,包括:
a) 提高醫療相關支出最高達14兆越盾(約6.09億美元);
b) 對社會安全、勞動、就業之支持共計8.15兆越盾(約3.54億美元);
c) 對企業、合作社、經營戶之支持共計40.3兆越盾(約17.5億美元)。其中:
- 透過銀行體系提供40兆越盾(約17.39億美元)之優惠貸款利息補助,年利率補貼2%;
- 提供旅遊發展基金最多為3,000億越盾(約1,300萬美元);
d) 投資基礎建設之總經費最多為113.55兆越盾(約49.37億美元)。
1.3 其他財政支持政策,所需經費為45兆越盾(約19.56億美元):
a) 提供6.6兆越盾(2.87億美元)補助勞工在工業區、出口加工區、重點經濟區工作之租金。
b) 增加銀行對國內發行債券之政府擔保額度至最多38.4兆越盾(約16.7億美元),用於協助就業貸款;高中以下學生、大學生;非公立幼兒、小學教育單位;個人按照社會住房政策貸款購買、租房、租購社會住宅;新建或改建、修復房屋;落實 2021年至2030年有關發展少數民族地區及山區經濟-社會之國家目標規劃。
2. 貨幣支持政策:
同步、靈活運用貨幣政策工具,為維持宏觀經濟穩定、控制通貨膨脹、保障各信貸機構安全、積極為支持經濟社會之復甦及發展作出貢獻;研究以短期資金放貸予中期及長期貸款之最高比例,合理計算強制性存款準備金比例,指導各信貸機構繼續降低營業成本,以於2022年至2023年力爭下調貸款利率約 0.5% 至 1%,尤其是針對優先發展產業。必要時自其他合法資金來源核撥最多 46 兆越盾(20億美元)用以進口疫苗、治療藥物及醫療設備、物資以加強 COVID-19 疫情防控。
3. 其他支持政策
適用其他支持政策以落實 2022 年至2023年計畫,共計經費為10兆越盾(約4.34億美元),包括:
a) 使用越南電信公益服務基金約5兆越盾(2.17億美元),以發展電信、國際聯網之基礎設施;
b) 解?企業對科技發展基金規定有關支出及管理?容之限制;使用約5兆越盾(約2.17億美元)於工藝創新、工藝育成、科技企業育成、商業化科研成果及技術開發;技術解碼;購買設備、機械、原材料以創新工藝,直接用於企業之生產、經營活動。
本(第43/2022/QH15號)決議自2022年1月11日起生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詳細公告內容刊登於越南法律圖書館www.thuvienphapluat.vn 網站,中譯內容僅供參考,倘有疑義,應以越文版為準。(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