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對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違約金。 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110年5月21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產品可供貨能量乙案,重大訊息內容已涉類似廣告宣傳文字,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15條第1項第2款情事,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並函知亞諾法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