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益鼎董事會決議辦理現增上限1千萬股案

2026/09/21 19:16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390)金益鼎-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9/2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不超過普通股10,000仟股之額度內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實際發行股數授權董事長視實際狀況決定之。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依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5%。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增資發行股數之75%,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別認購之。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廠房重建及購置機器設備,以及轉投資泰國子公司。
15.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所訂之發行金額、發行股數、募集金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訂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以及因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項,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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