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非金融機構可赴港發債 惟籌資須投固定資產

2012/05/09 12:43

精實新聞 2012-05-09 12:43:55 記者 戴詩珊 報導

大陸發改委昨(8)日發布《關於境內非金融機構赴香港特別行政區發行人民幣債券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大陸非金融機構赴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作出具體規定。此外,該通知中明確規定境內非金融機構赴港發行人民幣債券所募集的資金,應主要用於固定資產投資。

根據該通知,境內非金融機構赴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應該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資信情況良好、具有較強的獲利能力。除此之外,已發行的所有企業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未處於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狀態,且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據中證網報導,去年10月,寶鋼集團獲批在香港發行65億元人民幣債券,這是大陸境內企業首次獲批赴港發行人民幣債券。

先前,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的企業多是大陸金融機構及境內企業的海外子公司。今年4月,發改委批覆同意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五礦集團公司、中國廣東核電集團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赴港發行人民幣債券,發行總額為185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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