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3-11-26 17:52:42 記者 蕭燕翔 報導
金管會宣布,為擴大寶島債券發行規模及參與範圍,開放大陸註冊法人在台發行寶島債,但銷售對象將僅限於專業投資機構。
此次開放大陸註冊的法人包括大陸地區境內政策性銀行、國有商銀或股份商銀等3類銀行及其海外分行或子行。台灣金融機構於大陸地區設立子行;大陸地區註冊公司且為我國股票上市(櫃)公司的從屬公司,並已編列於最近一期合併財報中。
不過,金管會指出,此次雖開放大陸註冊公司在台發行寶島債,但銷售對象僅限專業投資機構,將由該等專業投資機構依其金融專業及風險承受力,進行投資評估,增加其人民幣資金運用效率及資產配置彈性。
未來發行人應於發行前向櫃買中心取得同意函後,併同預定發行辦法、發行人基本資料、資金用途等資料,事先報備央行外匯局並副知金管會證券期貨局,並於取得前開同意函日起一個月內,向櫃買中心申請登錄買賣。
金管會表示,此次開放後,除將有效擴大寶島債市場參與範圍及人民幣資金回流管道外,並將增加國內證券商參與人民幣債券承銷業務,擴大我國債券市場之發展。